经营理念:“新和商”
荣事达集团秉承徽商文化的精髓,创新发展“和商”理念,形成了具有时代特点的“新和商”经营理念。
(1)“和商”理念的演进:
从《企业竞争自律宣言》(1997年)到《市场竞争道德谱》(1998年)再到“和商”(1999年)最后到今天的“新和商”概念。
“新和商”是对“和商”精神的再创新、再升华,是荣事达处理企业内、外各方社会关系的原则。
(2)“新和商”理念释义:
诚信为本(立足的基?。恒∈爻闲?,永远真诚为社会大众奉献产品与周到服务;
开放兼容(开放的心胸):海纳百川,为投资者和合作者拓展事业发展的平台,并实现持续回报;
和谐发展(科学的观念):追求和谐,为员工营造好的发展空间,并致力于建立与社会各方的和谐关系;
共创共赢(追求的目标):聚力创造,所有的利益相关者在和谐状态中共同奋斗,共赢事业,共享成果。
(3)正确理解和商理念
“和”乃形式,“商”为本质。
“和商”不是无原则的一团和气。
“和商”不是以人情、人际、人事为本。
“和商”倡导:有序竞争的价值导向。
“和商”——是诚信、和谐、合作、以人为本;
“和商”——是对内、对外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竞争;
“和商”——是融汇优势资源形成创新合力的胸怀!
“和”是为了“商”!
(4)“和商”理念意义
“和商”扬弃了传统企业单一的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价值取向,“和”意味着“双赢”、“多赢”和“市场规则”即在市场共同发展的社会意识,使“和商”理念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。它突破了原先企业经营自律准则的范畴,成为荣事达处理各种关系的原则。